教育部要求中小学加强宪法教育 宪法内容将纳入中考(转载)
下周四,全国将迎来首个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学习成为当下学校推行法治教育的重点。昨日,教育部官方网站登出《教育部关于在国家宪法日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除在国家宪法日开展各种宪法学习外,还需探索建立宪法教育的长效机制。记者从成都市教育局获悉,我市此前已出台了七项依法治校检测标准。
国家教育部:
在国家宪法日 中小学要晨读宪法
《通知》要求,自今年12月4日第一个国家宪法日开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在国家宪法日当天,全面开展宪法学习教育活动。
中小学要开展宪法晨读活动,利用晨读时间,选择宪法适当章节,组织学生集体朗读。同时在学校上一节宪法教育课,以专题教育等形式组织师生学习宪法知识。此外,校长还需主持一次教职工宪法学习活动或者为学生讲授一次宪法教育课。
《通知》要求学校对活动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建立活动档案,此外还需要形成宪法教育的长效机制。与法治知识课程设置相结合,探索建立宪法教育效果的考核与评估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明确中小学宪法教育的专门学时,并将宪法知识纳入中考的测试范围。此外,还要组织专家编写、审定中小学宪法教育读本,推动高等学校的宪法学者等进入中小学,开展宪法教育活动。
《通知》要求在学习《宪法》的基本原则与内容之外,还要学习立法法、选举法、人大及各类国家机构组织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等相关宪法性法律等。
成都市教育局:
推进“依法治校” 建立现代学校制度
昨日,成都晚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我市已将宪法等法律法规纳入学生法制宣传教育的范畴,并将法制宣传作为成都市“依法治校”的一个重要监测标准。2012年,我市就出台《成都市中小学依法治校评价标准(试行)》,标准确定了民主决策、依法办学、法制宣传等7个核心环节,选取16个二级指标,28个三级指标,并分别赋予各指标以相应的权重。
市教育局决定,普通高中申报“省级示范性学校”,须先通过“成都市依法治校示范校”评审。同时,市教育局正在修订文件,将在全市中小学中全面建设依法治校标准,扎实推进以“依法治校”为重点的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据悉,今年市教育局对第一、二批“成都市依法治校示范校”进行复核,确定了61所学校为第三批“成都市依法治校示范校”。
为积极探索法治教育长效机制,锦江区教育局注重将法治教育与学生日常行为习惯结合,积极开展法治大讲堂、法制手抄报等,同时与学科教学融合,在《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等学科进行法制教育。目前,锦江区依托七中育才新校区、成师附小慧源校区建设法治文化教育基地,设立模拟法庭、岗位见习律师、学生仲裁委员会等提升学生法治素养,而所有学校都配备了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法律顾问。成都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