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教育局
2015年9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考务工作安排
根据《遂宁市教育局转发四川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遂教发[2011]2号)、《遂宁市教育局转发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遂教函【2011】46号)和《遂宁市教育局转发四川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遂教发[2011]25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市本次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参考年级
会考科目
会考时间
高 三
思想政治
9月17日上午
9:00-10:30
通用技术
9月17日下午
2:00-3:00
二、组织领导
本次考试全市设立船山、安居、蓬溪、射洪、大英、市直园区共六个考区。各考区要成立 “高中学考领导小组”,各考点要成立高中学考考务工作领导小组,“高中学考领导小组”应对各考点派驻巡视员,巡视员代表市、县、区教育局对各考点行使监督权力,主要协助考点正、副主考处理考点考试期间发生的重大问题,督促各考点按照上级文件的规定做好考务工作,并于考前认真清查试卷数量及其密封情况。巡视员要准时参加各考点的考务工作培训会。市高中学考领导小组将进行流动巡视。市教育局学业考试考务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科(简称“学考办”)。值班电话:2280101。
三、考点设置
1、考点布置
(一)考点大门正上方必须悬挂横幅,按要求书写“××××年四川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县(市、区)××中学考点”。
(二)每个考点必须在醒目处设有宣传栏,栏内张贴《考场分布示意图》、《考场规则》、《考试科目时间表》和《考生违纪、舞弊处理规定》等。
(三)考点办公室要在相对固定处张贴《监考规则》、《考场规则》、《考生违纪、舞弊处理规定》、《工作人员违纪、舞弊处理规定》、《考试科目时间表》。
(四)试卷密封室要有胶水等密封材料、有桌面编号,以方便监考人员在对应的桌面上密封试卷。
(五)考点要标记饮水处、厕所、医务室、停车处等标志,设置警戒线。
(六)考点要准备适量的草稿纸(八开白纸)、蓝、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和笔芯、2B铅笔、橡皮、小刀以及密封试卷的铁夹和浆糊等物品。
2、考场设置
(一)考场应当采光充分、通风良好、清洁卫生、桌椅整齐。考场内不准堆放多余的桌椅及杂物,要清除或覆盖与考试无关的资料、图表、墙报等,抽屉内不准遗留任何纸张。
(二)标准考场按每室30人设置。有必要设立尾数考场的,尾数考场不得超过30人。每个考点只准设一个尾数考场。
(三)考生座位必须单人、单桌、单行,行距不少于0.8米,桌距不少于1米,按五行六列形式摆放。考生座号从前门第一列第一排起,依次向后贴满,再从第二列最后一张课桌向前贴,呈“S”形排列。考生准考证号一律贴在课桌左上角。
(四)考场前门张贴本考场序号和考生的起止考号。考场门外放置一张课桌,备考生存放物品。
(五)考场应于开考前一天布置好。各考区在开考前一天对考点、考场进行检查并及时查漏补缺。各考点应预留合理的时间供参考学校组织考生熟悉考点情况,以方便考生找到自己的考场和座位。
3、考点管理
(一)考试期间考点实行全封闭管理。校门口要有保卫人员执勤,考务人员凭工作证、考生凭准考证入场,无关人员禁止进入考点。
(二)考场区域周围三米处划定警戒线。每堂考试开考前30分钟,对警戒线内的无关人员进行清场,除考点工作人员、巡视员和考生外,禁止其他人员进入警戒线内。
(三)加强考点的标准化建设,有条件的考点应使用电子监控系统和智能广播系统。
四、试卷领取和保管
各考区试卷请在市考务工作会后领回。各考点试卷领取时,应选派两人(其中一人为学校保卫科人员)专车负责试卷的领取和回收。试卷的领取和回收,履行登记签字手续,严防泄密试卷丢失、涂改和交接失误等重大事故发生。试卷的保管要按照教育部、中共中央宣传部、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考试〔2004〕2号)要求,加强试卷管理,严防失泄密。要建立试卷保密室,用于存放试卷和答题卡。试卷保密员由工作认真负责、组织纪律性强、坚持原则、忠于职守、无直系亲属参加当次考试、身体健康的正式在职在编人员担任。
五、考试的实施
1、领卷
考前40分钟(首场45分钟),主考、副主考、考务人员报到,领取试卷,核对科目、袋数、检查封条,清点备用卷。
考前30分钟(首场35分钟),监考人员到考点办公室报到,佩戴好监考证,统一将手机关机或设置为震动状态装入写有姓名的信封内交考务组长保存。两名监考人员一起领取试卷和草稿纸,核对试卷的科目、袋数,确认无误后签收。
2、考前工作
(一)考场检查:考前20分钟(首场25分钟),监考人员进入考场,在黑板上书写本场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试卷张数、更正通知等内容。
(二)考生进场:考前15分钟(首场20分钟),考生凭《准考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把《准考证》放在课桌左上角。考生进场时,除携带允许的必备文具外,其它物件集中存放在指定地点,严禁携带手机等通信工具进场。首场考试,考点统一广播宣读“考生守则”,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监考人员必须逐个检查考生与《准考证》上照片是否相符,以防冒名顶替。
(三)启封试卷:考前10分钟(由广播统一指令),监考人员逐一当众启封试卷袋,核对检查试卷科目、份数、并在黑板上书写本场考试科目、试卷的张数和页数。若有问题,立即报告主考处理,并作好异常情况记录,将袋内检验员工号标签粘贴附上。
(四)分发试卷。考前5分钟(由广播统一指令),监考人员逐一分发试卷。分发完毕,监考人员应及时提醒考生核对科目、试卷页数,检查有无空白页、缺页。如有问题,立即报告主考妥善处理。提醒考生在答题卡(机读卡)、试卷规定的位置上书写姓名、准考证号,在草稿纸上写上姓名。检查考生试卷、答题卡(机读卡)姓名、准考证号的填涂情况,如有遗漏或错误,应当场要求考生补填或改正。
3、考试过程
(一)考生答卷:考生在考试开始铃声响后方可答卷。开考15分钟后,迟到的考生禁止入场,作缺考处理(英语听力测试开始,考生暂停进场,待听力测试结束后5分钟内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考生才能交卷离开考场。
(二)缺考处理:开考30分钟后,监考人员填写缺考答卷(含机读卡)上的缺考考生的准考证号、姓名、座位号,考务人员根据“考场编排表”核查各考场人数,记录考生的缺考情况,在答卷指定位置加盖“缺考”章。
(三)考场巡视:开考后,考点主考、巡视员等考务工作人员要巡视各考场,了解施考情况,及时处理偶发事件。
(四)试卷袋面记录:监考人员处理好缺考试卷后,在试卷袋面与答卷袋面上填写县、区、考点、科目、准考证起讫号、实考人数、缺考、空号人数。两名监考人员交叉复核袋面记录。
(五)严肃考纪:监考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监考人员工作职责”,一前一后进行监考,严守考场纪律,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不得提前或拖延考试时间。在考试期间,严禁以任何理由把试卷答卷带出或传出考场。一旦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行为,立即报告主考,如实记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违规考生情况记录表》,由考点主考按规定作出处理。
(六)考试结束前15分钟,由广播统一指令提醒考生注意掌握时间。考试结束铃声响,考生立即停止答题,放好试卷。监考人员按顺序收卷,收卷结束后,组织考生有序离场,防止考生作弊或带走试卷。
4、 收卷与装订
(一)收卷:监考人员在收集答卷(含缺考考生的空白试卷或机读卡)时应严格按准考证号顺序,由小号到大号的顺序整理,不得跳号、漏号。校核答卷份数,防止漏收答卷,检查有无缺损,收齐试卷和草稿纸后两人共同送考点考务办验收入封。试卷和草稿纸由学校集中封存,直至考生成绩公布无疑后再行处理。监考人员离开考场前必须清场,检查有无答卷、试卷、草稿纸遗留在场内。
(二)验收封装:考点考务人员应仔细检查验收各考场答卷,复核无误后,将答题卡(机读卡)直接装袋密封,答卷沿密封线装订后装袋密封。装订答卷时,不得倒装或暴露考生信息,不得将答卷和答题卡(机读卡)混装。监考人员、复核人员都必须在答卷封装袋和答题卡(机读卡)封装袋上签名。
5、回卷
各考点应分学科、按考场顺序从小到大分别捆扎答卷袋,连同备用卷、缺考登记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违规考生情况记录表》及时报送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
六、评卷、统分、查分
考试结束后,由市、县、区组织集中统一阅卷。
1、组织领导
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应成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评卷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教育局分管局长任组长。下设学科评卷组、答题卡评卷组、试卷保管组和后勤组。评卷组设学科组长、副组长。聘请责任心强、作风正派、业务素质好、身体健康、无直系亲属参加本次考试的相应学科专任教师参加评卷。
2、答题卡评卷办法
答题卡实行电脑评卷。评卷前应组织评卷人员操作培训,明确评卷要求,掌握操作规程,强调工作纪律。电脑评分前,应先仔细核对提前输入的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然后组织试评,对试评结果进行人工核查,核查准确无误,方可组织大规模电脑评分工作。每张答题卡(机读卡)必须由电脑阅读两遍,校核前后两次的答题信息,防止电脑信息采集错误。
3、答卷评卷准备
(一)评卷前,试卷保管组拆封答卷封条,在规定位置,用密码编上“评卷号”。
(二)后勤组应准备好评卷用品,如圆珠笔、草稿纸等,妥善安排好评卷场地。
(三)评卷前,评卷领导小组应组织召开各学科评卷组长会议,统一思想,明确评卷要求。
(四)开始评卷时,要组织全体评卷人员学习《评卷人员守则》,进行评卷纪律教育。学科评卷组应组织评卷教师学习、研究试卷、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统一认识。如有疑问或不同意见,应及时向“市学考办” 报告,“市学考办”再向“省学考办”报告。
4、答卷评卷流程
(一)评卷实行题组责任制。学科组下设分题组,采用流水作业法。先组织试阅,然后再全面展开。
(二)评卷使用红色墨水钢笔或圆珠笔。每大题前面一律注明得分,并在每小题错误处下面划一横线,在封包纸上和题首得分栏内签名。改动分数必须在改动处签上姓名。
(三)每个题组应指定专人进行复查。复查人应认真仔细复核评卷情况,发现问题,应与原评卷人共同商议,若有改动,要共同签名。每本试卷复查结束,复查人在封包纸上签名。
(四)评卷过程中,如发现有倒装、密封不严等特殊情况,应由评卷组长立即送试卷保管组处理,并作好记录。
(五)每个学科评卷组应指定专人对评卷进行抽查复评,及时调整评卷宽严情况、纠正错评或记分错误。
(六)评卷和复查时,如发现考生有舞弊的迹象,必须及时报告评卷组长和评卷负责人,由评卷人、复核人、评卷组长一起在试卷密封的情况下作好雷同卷认定工作,并将情况记录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违规考生情况记录表》中。事后由市学业水平考试办根据《四川省普通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违规处理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七)抽查复评结束方可统分。统分前应先检查卷首分与题分栏是否一致,填写是否准确清楚,如发现漏评、漏登、错登、字迹难以辨认等现象,应通过原评卷组长予以更正并签名。
统分后必须认真复核统分情况,如有问题,统分人与复核人应一起更正并签名。
(八)评卷过程中,如发现评卷教师有违规或舞弊行为,应及时组织调查,一经查实,按《四川省普通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违规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九)各学科评卷组应随时记录考生答题情况,评卷结束后进行综合分析,并在9月30日前把学科试卷分析报告送“市学考办”,“市学考办汇总后送”“省学考办”。
5、试卷保管、收发
(一)试卷保管组负责试卷的保管、收发工作,试卷保管人员应严格遵守《试卷保管人员守则》。
(二)每次领送或回收试卷,必须清点数量。办理交接登记手续,双方需验收签名。
(三)评卷时,试卷应在每天工作结束时收回,清点无误后集中保管。评卷、登分工作结束后,集中整理捆扎试卷,放入专室、专柜,以备复查。
6、成绩录入、工作
评卷工作完成后,由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成绩的录入和成绩分析等工作。成绩册请各县、区教育局在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籍系统里下载,要安排专人进行成绩录入。录入完毕核查无误后,各成绩录入场应及时拷贝学业水平考试数据文件,刻录光盘(一式两份),贴好标签,标注文件名,于9月30日前将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试卷分析报告上报“市学考办”。并将成绩加密后发到邮箱:793913061@qq.com。阅卷结束后,县、区教育局要妥善保存好试卷,并做好市教育局对所阅试卷质量的抽查工作,试卷应保存到该级学生毕业后方能处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省学考办”统一发布。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在“省学考办”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统一将考生成绩通知考生本人,考生也可上网查询。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登记,学校集中报县、区教育局汇总,再报请“市学考办”进行复查,由“市学考办”将复查学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上报到“省学考办”。
七、考试、阅卷纪律
考试和阅卷中的重大问题,必须集体研究、及时上报,并按政策和规定办理。考务工作人员和领导必须加强学习,尽职尽责、忠于职守、端正考风、严肃考纪,确保这次考试和阅卷工作万无一失。对违纪舞弊者要按《四川省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试行)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八、保密保卫及安全工作
1、各考场应与当地公安、派出所联系,请他们派出警力与考场的保卫人员一道,做好考场安全保卫工作。
3、各考场的正、副主任不仅要对考室和试卷保密室进行全面检查,还要注意检查电扇、锅炉等设备设施。要及时排除不安全的因素,确保本次考试的万无一失。
4、考试期间要认真做好考生的安全教育、考风考纪教育;要防止考生下河(塘、库)洗澡;要特别注意食品卫生。
二0一五年九月十五日
附件一
考生守则
(一)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人员、考务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考务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考生必须在进场铃声响后凭准考证有序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自己的准考证放在课桌左上角。开考15分钟后,迟到的考生禁止入场。
(三)考生除携带2B铅笔、蓝、黑墨水钢笔或0.5毫米黑色签字笔、圆珠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等考试必需的文具用品及毛巾、无商标纸的饮料外,其它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计算器等物品进入考场。
(四)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才能开始答题,考试开始3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开考场。交卷离开考场后,不准再进入考场,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五)考生必须在规定的区域书写、填涂姓名和准考证号,必须在答卷密封线外或规定的区域答题,其他地方不准涂写任何标记。在草稿纸上答题无效。
(六)答卷I必须用2B铅笔填涂,用圆珠笔、钢笔等其他笔填涂无效。答卷II必须用蓝、黑色墨水钢笔(或圆珠笔)书写,用其它颜色的笔或铅笔书写无效(用铅笔作图除外)。
(七)考生必须遵守考场纪律,不准喧哗、吵闹;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考场内不准自行传递文具等用品;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卷;不准将试卷、答卷、草稿纸带出考场。
(八)遇试卷、答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考生可举手询问;但凡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立即停止答题,整理好自己的答卷、试卷、草稿纸等,按监考人员指令有序退出考场,不得在考场逗留。
附件二
试卷运送和保管人员守则
(一)试卷运送须专人专车。车况良好,运送途中不得随意停留。
(二)试卷必须存放在专用保密室内,二十四小时专人值班。保密室、保密柜钥匙另安排两名人员分别掌管。
(三)保密期内,谢绝无关人员进入试卷保管室。严禁在试卷保管室内进行会客、抽烟、喝酒、文娱活动,做到防火、防水、防盗、防污损。
(四)严格履行试卷分发与接收签名手续,认真清理并核对试卷的科目和数量。
(五)严守纪律,保守机密,严禁查询、透露考生成绩或涂改试题答案和考生分数。
附件三
评卷人员守则
(一)评卷人员要严守评卷纪律,保守机密。
(二)评卷必须采用流水作业,由专人进行评卷复查。
(三)试卷不准带出评卷室,不得在评卷处会客,评卷情况不得外传。不得私自进入试卷保管室,不准撬、揭密封区,不准查询考生的分数。
(四)评卷一律使用红墨水钢笔或圆珠笔,使用规范的评卷符号,在规定的地方填写得分、签名。
(五)如发现试卷有倒装、密封不严、卷面有标记等特殊情况,立即提交评卷管理人员处理。
附件四
数据录入人员守则
(一)录入人员应严格按计算机录入程序操作,分别录入两遍,录入完毕,必须登记签名。
(二)严禁涂改试卷(登分表)分数,遇到异常情况,必须提交学业水平考试管理人员处理,严禁自行处理。
(三)严守纪律,保守机密。考生卷面分数不得外传,试卷(登分表)不得随便乱丢,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录入机房。
(四)严格履行交接手续,领发试卷(登分表)要签名,午间休息与下班时,试卷(登分表)必须统一交还保密室,由保管人员保管。
(五)每天录入数据库文件必须及时备份,以防数据丢失。
附件五
监考人员工作职责
(一)监考人员应在考点主考领导下,主持本考场的考试,严格按考试实施程序操作,维护考试秩序,保证考试正常进行。
(二)两名监考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同时进入考场,做好考生入场准备工作。核查考生的《准考证》,组织考生有序入场。
(三)监考人员应严格遵守监考纪律,不得将移动电话、寻呼机等无线通讯工具带入考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试卷、答卷、草稿纸带出或传出考场。
(四)监考人员应及时核对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发现填涂错误,应立即要求改正。
(五)监考人员应按照规定处理缺考试卷,协助考务人员在缺考答卷指定位置盖好“缺考”章,如实记录考试情况。
(六)监考人员应当众答复考生提出的试卷印刷问题,对试卷、试题的内容不得作任何解释。
(七)监考人员在监考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吸烟、打瞌睡、阅读书报、聊天、抄题、答题,不得暗示考生答题,不得擅自提前和拖延考试时间。
(八)除主考、副主考、考务人员、巡视员外,监考人员有权制止其他人员进入考场。
(九)监考人员应及时制止考生违反《考生守则》的行为。如发现考生有舞弊行为,应及时掌握证据并报告考点主考进行处理,如实记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违规考生情况记录表》。
(十)监考人员应按规定收齐考生的答卷、试卷和草稿纸,负责填写答卷袋封面各项内容。
(十一)每场考试完毕,监考人员应及时检查、清理考场,同时离开考场到考务办公室验收装订答卷。
附件六
附件六
考试巡视员工作职责
(一)考试巡视员主要职责是检查考点考风考纪,督促各类人员履行职责。
(二)考试巡视员应作风正派,坚持原则,熟悉考试实施程序、考生 守则、监考人员工作职责,模范执行考试纪律,坚守工作岗位。
(三)考试巡视员应在开考前一天到达考点,认真检查考点的考务工作,检查试卷保管保密情况,保证考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巡视期间,巡视员应佩戴好“巡视证”,随时查看考场情况,协助考点主考处理考试期间的偶发事件及违纪事件,并将情况及时上报县(市、区)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
(五)巡视工作结束,巡视员应认真填写《巡视纪要》的各栏内容,及时上交有关材料和巡视报告。
附件七
附件七
主考、副主考工作职责
(一)主考是考点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全面负责考点的各项工作。
(二)主考负责选聘考点监考人员和考务人员,设立考点办公室,检查和落实考点各项工作的准备情况。
(三)主考应组织本考点人员考风考纪教育和考务培训,学习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细则,明确职责和任务,落实考试实施程序等各项考务工作要求。
(四)主考应随时掌握考点施考情况,处理各类违规作弊事件和偶发事件,及时终止违规考生的考试和违规监考(考务)人员的工作,做好调查核实工作,提出初步处理意见,上报县(市、区)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
(五)如因试卷不完整、字迹模糊、错装等原因须启用备用卷,主考应认真做好备用卷启封、分发、调换工作,并在备用卷袋上填好情况说明。
(六)每场考试结束后,主考应组织和验收各考场的答卷装订与密封,复核无误后签收,并派专人送到保密室。学业水平考试结束后,准时送交县(市、区)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
(七)主考应切实组织好安全保卫工作,发生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要立即报告县(市、区)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
附件八
附件八
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人员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有关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文件精神,落实学业水平考试各项政策和规定。
(二)认真做好学业水平考试组织宣传工作,抓好考风考纪教育,组织好考点考务人员的考前培训。
(三)严密组织,严明纪律,从严治考,严格执行学业水平考试的各项操作规程,指导、检查、督促考点完成学业水平考试工作。
(四)认真做好报名、施考、试卷接送与保管等工作,安排好学业水平考试的值班与巡视,确保学业水平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五)认真调查处理各类偶发事件,重大事件应及时向上一级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汇报。
(六)认真填写、汇总、校核、上报各类学业水平考试表格材料,按时发放准考证和学业水平考试证书,做好考试档案的整理工作。
(七)组织好学业水平考试评卷、成绩的录入工作,确保录入数据的正确性,做好评卷期间的安全保密工作。
(八)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领导汇报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协调好相关部门的关系,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配合和支持。
(九)随时解答考点、考生的疑问,按时发布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信息。
(十)积极开展学业水平考试调研和课题研究活动,做好工作总结,及时上报年度总结材料。
附件十
遂宁市教育局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阅卷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张永福(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祝宗山(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组 员:高 钧(遂宁市教育局基教科科长)
徐金宁(遂宁市教育局基教科干部)